一
拿到这本《打破个人主义的读经迷思:15堂圣经的集体文化通识课》(Misreading Scripture with Individualist Eyes: Patronage, Honor, and Shame in the Biblical World),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抓住。这本书就如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原来,尽管我们是有着东方集体文化背景的华人,却同样深陷于个人主义的读经习惯之中而不自知。在今天这个个人主义流行的时代,我们会下意识地以为,圣经就是在我们这种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中产生的,是直接写给我们每个个人的书卷。
作者认为这是一种迷失。书中提供充分的理由让我们看到:圣经是在中东集体文化的背景下写成的,与我们今天所生活的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之间存在着文化的及时代的差异。由于无论是过去集体主义的还是今天个人主义的文化处境,其基本前设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不用直接说明的,因此就不是我们当下能直接意识到的,这就带来我们读经的迷失。
本书能够帮助我们揭开这种迷失,得益于两位作者不同寻常的背景及完美的组合。兰迪·里查茲(E. Randolph Richards)是一位圣经及人类学研究领域的学者。而另一位里奇·詹姆斯(Richard James)(化名)是一位中东地区的宣教士。从书中所描述的大量实例让我们看到,他们在中东地区长年的生活及宣教经历,让他们能够有一种中东地区集体文化的读经视角,并且在本书中上升到他们对圣经诠释的深入反思。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共计15章,可以看成是帮助我们补习圣经世界集体文化背景的15堂课。第一部分描述圣经世界深层次的文化社会结构:亲属关系、恩主制度和中介关系。第二部分论述了用来维护、执行和加强上述关系的荣辱观。在第三部分则探讨了如何将以上论述应用在今天我们所习惯的个人主义生活中。
二
生活于华人集体文化的背景中,多年前我们就听到一种从中国传统文化来的对基督教的批评:基督教把个人从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结构及亲属关系中抽离出来,把人变成一个个单独与上帝关联的抽象个体,因而破坏了中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及人伦关系。对于这种批评,如果我们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圣经,把基督信仰仅理解为是“我”与“我的神”之间的关系,就很难面对或给予回应。
本书通过解经来说明,圣经既从中东集体文化的背景下写出,就把这种家庭、家族及国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当作是不言而喻的,并且是在这个文化背景下来向人们说话。只有在这个背景下,读者才能理解作为妻子的撒拉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使女夏甲主动地送到丈夫亚伯拉罕的怀抱。只有家族及其延续可以为当时的人们提供生活与安全的保障,并且定义了“我”是谁。就是说,圣经中的这位神首先是家族的神,国家的神。
这一点到新约时期也是一样的,最初的教会很多是出现在家庭之中。“早期的教会生活在一个集体文化中,亲属关系是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家庭定义了‘我’的身分。”(14章)在教会群体中,人们彼此以弟兄姊妹相称,将教会领袖视为父亲,正是想通过家庭之亲属关系的比喻,来说明教会团契中人们之间的关系不次于通常意义的家庭关系,甚至可能更为紧密。在教会这个群体中,“天父”是其中每个成员共同的父。
书中举出福音书中的一个例子,常被人用来支持好像家庭不再重要:面对来寻找他的母亲及弟兄,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可3:31-35)其实这段经文有其从上下文的背景中引出的特别含义。简言之,圣经不仅对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构成挑战,同样也对以往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提出挑战。对于后者,就是要打破旧有群体中内外完全是两样的那种排他性。不只是在家庭中对家人要如家人一样,同样在团契中也要待人如家人一样。
团契与家庭之间并非是替代关系,而是彼此加强的关系。教会把家庭与家庭之间连接起来,成为一个社区。这种关系需要放在古代家庭-宗族-支派-国家所构成的大链条之背景下来看。儒家传统的“齐家治国”中,只看到家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国历代的统治中常用的编户齐民政策,让人收缩到小家庭中,而不顾更大社区的需要,从而使国家的大一统成为可能。教会作为家庭与国家之中间环节的出现,为实现一定程度的社区自治奠定了基础,更好地体现出圣经中的这位神既是我们个人的神,同时也是家庭、教会与社区、国家、及天下的神。
三
对今天的个人主义者来说,挑战更大的还是集体文化中的恩主制度(及中介关系)。把圣经中用来描述宗主国及附属国之间的盟约关系(covenant relationships)用在描述神与人之间的不对等关系还是容易理解的,一旦将其中的施恩主—受恩者关系(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s)用来说明今天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给今天习惯个人主义的人们构成很大的挑战。 “作为个人主义者(至少在理论上),我们重视平等对待每个人,并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3章)这代人对因不同阶级差别带来的人与人的不平等极为敏感,把追求个人之间的完全平等当作是一种信仰。互惠只能是建立在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这种不平等关系的基础上。
其实今天个人主义者在追求每个人的平等,甚至性别之间的平等时,并没有完全脱离施恩主-受恩者关系的框架,只不过是把施恩主这个角色让给了国家,以至于每个人都想要平等地成为福利国家的受恩者。让施恩主成为一个非位格化的国家机构,比让人们中间的某个有位格的人承担这个角色更容易被那些对不平等非常敏感的人所接受。然而,圣经中的这位神虽然爱他所造的每个人,但他为每个人所预备的人生礼物是不同的。有人打开收到的红包,一看里面是五千;另一个人打开自己的发现只有二千;第三个人可能更生气,为什么里面只有一千(太25:14-29)。当然,更大的不同可能是,有些人的名子被记在了生命册上,有些人则没有。这种不同的原因是我们人的头脑所不能完全想明白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让施恩主-受恩者关系的存在成为神怜悯那些有需要之人的重要方式。当然作者也指出,在人的层面来看这种施恩制度使用,其中也有被人滥用的情况。
照着作者的看法,就算是我们把这种恩主制度用在神与人的关系上,仍然会有个人主义所不能接受的地方:竟然要求受恩者要有所回报,比如表达感激之情:“古人所说的感激之情,並不仅仅是指內心的一种溫暖、模糊的感觉,而是表达感激之情,如敬重施恩主、服从他們,並表达忠诚。” (3章)这让施恩似乎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不计回报的爱。然而,站在圣经写作的东方集体文化的背景下来看,这会带来更为严重的问题:“无条件意味着没有联系,无条件的礼物不能建立持久的关系——亦即没有施恩主或保护者。 ”(3章)
比如理解保罗所说的因信称义:“惟有不做工的,只信〔pisteuonti〕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pistis〕就算为义。”(罗4:5)作者认为:“当我们把这些话从原来的恩主制度背景中抽离出来时,我们就会失去保罗话语中的一些含义。”(5章)从恩主制度的背景下来理解,信就成为人回应基督所赐恩典的条件。接受的人一定要做出某种回应,才有可能进入到与基督的关系中。如果信就是其回应的话,那么这种信就是在感恩之中,相信并效忠于这位施恩主,将自己当作是与他立下盟约的人。
十架上的耶稣基督因此为人世间的恩主制度展现了更好的理解:世上的财物并非施恩主最为重要的资源,神儿子所展现出来的爱才是。这点在旧约所记载的书念妇人的经历中同样是真实的:“她一直认为在他们不平等的关系中,她是施恩主;突然间,她意识到以利沙才是那位有能力的人,而她是受恩者!”(4章)
总之,这本书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世俗化的、消费主义时代的个人主义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圣经。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生活于东方集体文化背景的华人基督徒,从自己更为熟悉的东方文化传统来理解圣经的精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构建华语处境下的本土神学。
作者:Ian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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