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摘自《圣经好好吃》前言
十月的一个周六中午,我太太去圣子诞生教会(Holy Nativity Church)接我们七岁的孙子汉斯,他刚上完一堂为他将要第一次领圣餐作预备的课程。他们接著要开车去一个当地的博物馆,那里正在举行儿童宝石特展。经过市立公园时,他们停下来吃午餐。祖孙俩人坐在公园长椅上享用午餐,汉斯一直说个不停──从离开教会,他的嘴巴就没停过。总算吃完了午饭──他吃的是他自己做的美乃滋三明治夹青菜(「奶奶,我要吃得更健康﹗」)──汉斯转身离开奶奶,朝公园走去,从书包里拿出牧师刚送给他的新约圣经,翻开来,捧到眼前,盯著书页由左而右、从上到下的,以一种虔诚但不太寻常的静默读著。长长的一分钟之后,他合起圣经,收回书包里:「好啦!奶奶,我准备好了──我们去博物馆吧!」
奶奶十分感动,不过,她也觉得好笑,因为汉斯根本还不识字。他很想认字的。他的妹妹认识字,他有些朋友也已经会认字;但是,汉斯还不认得字。重点是──他也晓得自己不认识字,有时候还会刻意向我们大声宣布:「我不认识字!」好像怕我们忘记他不认得字。
若是这样,那个秋日午后,坐在公园长椅上的他「读著」自己的新约圣经时,究竟是在干什么?
后来太太告诉我这件事,我也觉得又感动又好笑。但是,过了几天,这个故事便在我脑海中酝酿成一个隐喻。当时,我正埋头写这本书──更进一步谈论有关读经的操练;我发现很难定出这本书的理想读者:读圣经的人、不读圣经的人、教圣经的人、传讲圣经的人──这些形象不明的脸孔不断在我眼前模模糊糊地出现。当我们拿起圣经、展开书页时,是否也有相同的障碍和困难?我想是的。汉斯帮我找到了焦点。
* * *
早在我还没比汉斯大多少的年纪,我就已经进入了读经的行列。从头一次读经算起二十年后,我成了牧师与教授;五十几年来,我一直从事的工作是让圣经经文进入各式各样人的心思意念、手和脚、耳和口,而我从不觉得这是件容易的事。为什么呢?
简单地说,在读圣经时不能被忽视的挑战就是,我们不仅要鼓励基督徒读经,而且还要让他们从所读的语文版本中,读出上帝的启示来。这看起来好像是全世界最容易的事,只要受过五、六年学校教育的人,多半都能读懂圣经里大部分的内容吧──那是整个基督教群体协力合作的成果。倘若你手上没有圣经,也买不起圣经,在北美,你可以到附近任何一间旅馆里偷一本,不用怕被抓──毕竟在这美好之地,有谁曾为了顺手带走一本圣经,而被判个行为不端的罪?
然而,结果竟然是,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被基督徒忽略的诸多事情里,读经这件事就名列前茅。这并不是因为基督徒手上没有圣经,也不是他们不读圣经,更不是他们不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语;而是因为他们忽略了如何让圣经来塑造自己的生命、如何用一种靠它维生的方式来阅读。
汉斯坐在那张公园的长椅上,两眼随著经文一行行地看下去,他在「阅读」,但其实并不是阅读;虽然抱著敬虔的态度,却不明白书中的信息;他以最尊崇的态度来向圣经表示敬意,却不晓得读经与他刚才下肚的青菜三明治、还有待会儿要去的博物馆之间有何关系,也完全忘记了身旁的祖母:汉斯全神贯注地「读」经,便成了一个隐喻。
这是一则圣经被「去位格化」(depersonalized)之后的隐喻;圣经变成一个备受尊敬的物体,但是与前因后果脱离、与午餐和博物馆毫无关系;公园里的圣经被安置于高脚支架上,远离了大街上的生活,有一片修剪整齐的大草坪,为它隔开了轰轰作响、臭气冲天的十八轮柴油大卡车。
把汉斯目前的讨人喜欢和天真无邪,化为他终其一生对读经抱持一种无动于衷的冷漠敬虔,那正是魔鬼动的手脚。
为了敌挡魔鬼,我想说的是,若要正确地读经,就要同时活出所读的经文。我并不是说「活出所读的经文」是读经的先决条件,也不是说「活出所读的经文」是读经的必然结果;我的意思是要用我们的生命来读经,让生命和阅读、身体和经文相互交织,从读经到活出所读经文、从活出经文到读经,来来回回消化吸收。读圣经不再与「活出福音」毫不相干,而是两者合而为一。这意味著让那至高者在我们一切所言所行上,表达祂的心意。事情就是那么简单;而事情就是那么艰难。
作者:毕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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